桂评协〔2016〕89号
对于中评协举办资产评估业务
骨干研讨班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6年度培训计划,中评协将于11月22日至25日在广西南宁举办西南地区资产评估业务骨干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资产评估法解读;
(二)森林资源评估实务案例讲解;
(叁)涉诉评估案例讲解;
(四)知识产权评估实务案例讲解;
(五)资产评估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及案例讲解。
二、培训对象
广西、云南、贵州地区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
叁、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2日——11月25日
培训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六号会议厅(桃源美食自助城旁)
四、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下午3:30-6:00
报到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主楼大堂。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按时报到, 上课时不再受理。
五、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外地学员由协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45元,用餐地点:桃源美食自助城。
六、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16年11月7日前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培训报名”栏(http://pxbm.cas.org.cn/)中进行报名。
(二)本期培训班是2016年最后一期培训班,请各机构务必通知还没有完成后续教育培训任务的资产评估师参加培训,不要错过培训时间。
(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第十四条: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其中:网络在线形式所确认的继续教育时间不超过3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该文件已经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只参加了一期协会举办的面授班(包括远程视频培训班)的学员,今年还要参加网络在线的学习30个学时。详情请到国产乱婬AV果冻传媒网站查看,对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于2016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桂评协〔2016〕49号)。
(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于2015年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培训班报名人员复核情况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15]90号)精神,对于参加过中评协以往年度非评估师股东培训并已在机构担任股东的人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地方协会办理入会相关手续,纳入执业会员继续教育体系进行管理,即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
联系人:杨子萱,联系电话:0771—2863032
201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