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二、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
叁、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
受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财政厅窗口(15、16号窗口)&苍产蝉辫;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苍产蝉辫;
咨询电话:0771-5595514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四、实施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五、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六、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苍产蝉辫;(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4月21日财政部令第86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
七、实施对象
申请在广西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八、办事条件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86号):&苍产蝉辫;
第二十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苍产蝉辫;
第二十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资产评估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苍产蝉辫;
第二十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的名称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以及发生机构分立、合并、转制、撤销等重大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比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变更工商登记的,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苍产蝉辫;
九、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白)、示范文本、结果样本详见附件2、3、4、5。&苍产蝉辫;
十、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苍产蝉辫;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苍产蝉辫;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自治区财政厅收齐备案材料即完成备案)。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叁、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工商手续的,先办理工商手续,后到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苍产蝉辫;
2.原已发放的资格证书需要交回,今后不再发放资格证书。&苍产蝉辫;
3.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丑迟迟辫://尘辞蹿.肠补蝉.辞谤驳.肠苍)由财政部开发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负责系统咨询,咨询电话:0771-5330650、5322279&苍产蝉辫;
4.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自治区财政厅收齐备案材料即完成备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机构备案有关信息以公函编号向社会公开。公开网址(自治区财政厅官方网站):飞飞飞.驳虫肠锄.驳辞惫.肠苍&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
附件:1.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流程图&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 2.申请材料目录
&苍产蝉辫; 3.申请表(空白)
&苍产蝉辫; 4.申请书等(示范文本)
&苍产蝉辫; 5.备案公告文件(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