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16〕5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于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上线的通知》(中评协[2016]18号)和中评协对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以及中评协对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的规定要求,现就我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操作流程及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办理:
(一)所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当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要求,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系统登记办理由评估师自行申请登记,各评估师要注意保留自己的申请材料,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信息。
(二)在办理登记时,按照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进行分类登记。并向协会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各2份。
1、不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时,通过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后,提交下载打印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时通过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后,提交下载打印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本人与所在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评估机构人员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3、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办理登记时,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请同时办理执业会员入会申请,并向协会提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
二、持有原《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视同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可直接注册用户并登录系统后确认信息并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叁、我会已于2016年2月29日转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的文件,对评估师的登记、变更、注销、会员入会、转所、年检等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下载打印,日常操作时,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以上文件已上传至“国产乱婬AV果冻传媒网站的政策法规栏”)
四、登记管理系统功能介绍、登录方法详见附件1;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2;登记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书请从中评协网站或国产乱婬AV果冻传媒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相关表格请从国产乱婬AV果冻传媒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 1.登记管理系统功能介绍及登录方法
2.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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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诲辞肠..诲辞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