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16〕5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于印发〈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6]18号)的要求,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实地检查工作将于2016年8月初开展。为做好我区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协会将从各资产评估机构中选调部分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参与本年度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检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叁年以上实践经历的注册
资产评估师;
(二) 热爱评估行业,吃苦耐劳,能够坚持完成检查工作
的全过程及协会安排的检查任务;
(叁) 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
握评估技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
(四) 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五) 资产评估机构的领导、业务骨干、部门(项目)经
理、评估总审、或熟悉评估业务的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推荐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
人员推荐表(附后),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推荐表报送协会秘书处(纸质推荐表一份,可邮寄或传真,同时发送电子版)。
协会秘书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结合检查工作需要,确定本年度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协会将另行通知入选的检查人员及所在资产评估机构。
叁、其他事项
(一)作为检查人员全程参与检查工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视
同已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并作为2016年度完成公益活动时间。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检查人员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在征求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本机构业务熟练、作风扎实、德才兼备的执业人员推荐上来。检查人员一经确定,须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
(叁)希望各资产评估机构加强领导,重视今年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把参与和迎接质量检查作为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培养人员队伍、更新专业知识的良好机会,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安排好业务工作及人员,一方面积极推荐参与检查的人员,另一方面主动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梅丽珍
联系电话:0771-2863028,传真:0771-2863032
邮箱:24496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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